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宫斌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孙陶轶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三、任命米于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四、任命朴哲权为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五、免去张启文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刘佳民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七、免去崔猛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赵英、李玉娟、侯佳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九、免去赵书楠的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免去姜福友、姜玉先的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一、免去刘家利的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二、免去魏广前、玉常镇的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员职务。
十三、免去马延青的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2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马立东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任命刘林、姚晓磊为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免去刘勇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韩东的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五、免去柳馨哲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焦长保的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七、免去金永男的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八、免去李松浩的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