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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多地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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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吉林省公主岭市招聘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2020年镇赉县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通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公告;2020年长春市榆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吉林省公主岭市招聘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征兵工作,促进本科毕业生就业,为我市培养和保留高学历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公主岭市户籍适龄青年公开招聘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服役期间保留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8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带编入伍,编制隶属我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自愿应征入伍。

(二)岗位条件

1.户籍条件:公主岭市户籍满一年以上;

2.性别:男性;

3.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4.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文件执行;

5.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和《关于优化调整征兵体检部分项目标准的通知》(军后卫[2020]35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未取得所在机关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入伍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13日18时。

具备资格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二)征兵体检

时间:以市征兵办通知为准。

由市征兵办组织对报名的本科毕业生进行征兵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时间:以市征兵办通知为准。

体检合格的本科毕业应征青年,按照乡镇街道武装部通知,统一填写《政治考核表》。由乡镇街道武装部会同辖区派出所对报名的本科毕业生进行政考。

(四)招聘考试及选岗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待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选择岗位

按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选岗。在部队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的加3分,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的加7分、一等功的加9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如招聘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荣获优秀士兵、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优先选岗人选。

四、役前教育训练

考试结束后成绩公示期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参加为期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

五、审定公示

完成役前教育训练,征兵办根据招聘对象学历、现实思想表现、军事训练考核综合排名,由公主岭市定兵会议审定。公主岭市征兵办将审定本科毕业生名单通知所在乡(镇)、街道,同步张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未考取事业单位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正常享受国家、省、市大学毕业生入伍优待优惠相关政策。

六、递补

审定公示期前,对役前教育训练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的,取消其入伍人选资格,不足招聘岗位人数时,由市征兵办按综合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批准入伍并保留岗位

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个人意愿,优先选择服务技术兵种部队和方向,由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办理入伍手续为其保留编制及岗位,并签订《2020年公主岭市公开招聘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书》。

八、退役安置

招聘对象服役期满退役后,持《2020年公主岭市公开招聘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书》到公主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主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公主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为其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聘用范围: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5.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6.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招聘对象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公主岭市征兵办公室,电话:0434-3674429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2020年镇赉县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鼓励广大高校毕业生参军报国,为我县积累和培养人才,根据《2020年白城市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白人社联发〔2020〕18号)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镇赉县拟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9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

4.符合2020年应征入伍身体、政治考核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镇赉县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6日;

2.招聘对象:男性;

3.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文件执行;

5.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上次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未取得所在机关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8.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入伍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一)征兵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15日24时前

具备资格条件的应征高校毕业生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镇赉县征兵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征兵体检

时间:具体时间以镇赉县征兵办通知为准

镇赉县征兵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征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由征兵办对体检合格的应征高校毕业生进行政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8:30分—8月18日17:30分

报名地点:镇赉县民生大厦12楼

由征兵办通知体检合格、政审合格的“双合格”预征对象进行招聘考试报名。每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需持“双合格”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材料,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4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招聘考试现场报名。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预征对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征兵办和人社局在报名结束后分别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

(五)加分考生的审核及公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9〕16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经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18日报名时一并提供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等证件,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县人社局会同县政府征兵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不设开考比例。笔试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考生自备考试用品)。

2.笔试考试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0:30,8月24日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为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发放地点为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才管理科(民生大厦7楼北侧事业单位人才管理科)。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顺序通过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为8月30日。

3.总成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4.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成绩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

五、役前训练

笔试结束后,由征兵办通知体检、政审“双合格”预征对象进行役前训练。对役前训练自动放弃和训练中发现其他不合格情况人员,由县征兵办通知本人取消入伍资格,不足招聘岗位人数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签订协议书

对招聘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人社部门、编制部门、征兵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2020年镇赉县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3)。

九、全程淘汰

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不再符合批准入伍条件的,即刻取消事业单位招聘资格。

十、保留岗位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2年)退役后1个月内,招聘单位为其保留岗位。

十一、退役上岗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结束后(2022年)1个月内报到,持《2020年镇赉县面向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3)到报考岗位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镇赉县征兵办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受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进行审核,有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协调人社局取消其落编上岗资格。未出现不符合落编上岗情形的,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人社局办理入职手续。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落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镇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转为士官的;

4.服役期间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未按期报到的;

6.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zhenlai.gov.cn/ )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1.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才管理科

电话:0436—7293796

2.镇赉县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话:0436-6967283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7日

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和《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辽办发〔2010〕40号)精神,依据国家、省关于大学生征兵以及《辽源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政策规定,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辽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辽源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020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6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已报名参加2020年辽源市各县、区入伍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

6.符合应征服义务兵役年龄,即:在18周岁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7.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统招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或不符合2020年应征入伍资格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缴费、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8:30至2020年8月20日11:30。

2.考生登陆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ly2008/(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注册后,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报名考生请详细阅读《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8:30至2020年8月20日11:30。

2.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12:00。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资格条件审查。

4.考生报名时,要按要求上传本人签字的《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图片。报名时如需同时上传多个证书(材料)的,须将多个证书(材料)制成(拍成)一张图片。电子图片要求jpg格式,大小200KB-1000KB以内,图片要清晰、完整,并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并压缩上传,大小控制在5M内。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征兵条件由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37-5024823)。

(三)缴费

1.缴费时间:2020年8月19日8:30至2020年8月20日17:00。

2.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8月22日至8月25日。

2.请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在要求时间内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五)注意事项

1.截止2020年8月15日前,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义务兵报名。否则,不能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2.考生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请考生实时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

3.笔试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4.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

6、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二次入伍),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8月21日08:30—15:00,将本人退伍证件、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等送至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岳阳路99号,联系电话:0437—5024823),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面试

1.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人员2020年8月28日8:30至16:00到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辽源市北寿街禄寿路128号)缴纳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按30%、面试按70%折算,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公示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在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前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

3.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和征兵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且符合征兵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由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调市、县、区相关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辽源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拟聘人员服义务兵役2年期间,招聘单位为其保留编制和岗位。

3.根据《辽源市公开招聘入伍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拟聘人员服役期满退役后,拟聘人员在批准退出现役30日内,持《协议书》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

4.市、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拟聘人员是否出现不符合聘用落编情形进行审核。不符合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以下情景不在聘用落编范围: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②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③服役期间转改为士官的。④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⑤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⑥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⑦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撤销后拒不服从调剂的。⑧因个人情况变化等原因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5.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到组织人社部门、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不再约定试用期。

七、纪律要求

1.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和入伍服役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咨询电话栏;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3168957、3292606(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

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7-5024823;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党群类别):0437-3315701;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类别):0437-3168867、3168977 。

辽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通化市文旅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滑雪、滑冰、田径等项目教练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定向招聘工作人员3人,具体岗位如下:

通化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跳台滑雪教练员1名,速度滑冰教练员1名。

通化市体育运动学校田径中长跑教练员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通化市文旅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0日—2002年8月1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8月1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吉林省通化市户籍。

2.具有连续5年及以上本专业执教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考生可选择现场报名、传真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受理。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至8月21日16:3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至8月21日16:30。传真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考生网上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需传真或上传个人手写署名的报名信息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凭此表参加考试。

(二)审查确认

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至8月21日16:30。

招聘主管部门成立审查确认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考生需现场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带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审查确认结果现场告知,传真或邮件报名的考生电话通知,面试前需提供原件再次确认。未通过审查确认的考生,审查确认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审查确认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可通过电话到通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咨询。截止时间均为8月21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确认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确认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审查确认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确认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8月21日18:00,逾期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一)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跳台滑雪、速度滑冰、田径中长跑专业知识,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二)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ths.gov.cn

(二)政策咨询电话:

0435—3916639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3550567 通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8月10日

2020年长春市榆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 号)、《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关于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的规定》(国人部发〔2006〕6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以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精神,经榆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长春市榆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长春市榆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0年长春市榆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0日至2002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1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2020年长春市榆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

2.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上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榆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网(http://36.49.92.137:23109/bmxt/ys)。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9时至2020年8月24日14时。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专业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一经注册,不能修改。

注册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错峰报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8月28日—9月4日期间考生登录榆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网(http://36.49.92.137:23109/bmxt/ys)并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应聘人员没有《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应确保上传照片清晰,对上传模糊不清照片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不接待现场咨询。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审查

2020年榆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榆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网(http://36.49.92.137:23109/bmxt/ys)自行查询。

5.政策加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于2020年8月26日9时至16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立功获奖材料等送至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0房间(地址:榆树市新民大街与健康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431-89786620),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政府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将于2020年8月28日在榆树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6.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本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 年修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9年增补专业)《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由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及长春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用人单位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榆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2020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0年的,可视为2020年毕业生)。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人员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拨打本公告(附件)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咨询电话。

(二)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榆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yushu.changchun.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平台。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人社部门电话:0431-89786620(榆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调配管理科)

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

(来源: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镇赉县人民政府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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